1. 全面主持工程部日常管理,按計劃組織實施項目工程建設;對項目的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、過程監督;負責項目的建設工期、工程質量、施工安全、各方協調、工程成本等進行全面的控制、管理、監督,保證按進度、保質量安全、控成本完成建設任務。 2. 參加工程招投標、圖紙會審、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重大施工方案的討論和審定,審定設計方案、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,主持技術會議,參與和審定主要材料及設備的選型,審核重大設計和工程施工合同,對項目設計方案和工程建設的重大技術問題進行審核把關,并提出合理的建議。 3. 協助公司處理和解決設計、施工、質量、驗收等環節出現的技術問題,從技術上提出降低工程造價和成本費用的建議和措施,并在建設過程中嚴格控制把關,降低建設成本。 4. 負責對接設計、施工、監理等單位,完成相關分配的工作任務; 5. 負責工程施工監督和管理、變更、簽證等工作; 6. 參加對重大質量事故,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事故整改方案。 7. 組織對重要分項工程、隱蔽工程、樣板和樣板房、結構試驗的驗收并進行審核,參加對重大施工技術問題的攻關和解決。 8. 組織人員審查竣工資料,參加單位工程及單項工程的初驗,組織竣工驗收;負責辦理公司工程獎項目及科技成果項目的申報工作。 9. 負責起草與工程相關的合同及甲供材料、設備供貨合同,組織與承包商、供應商進行合同洽談、隊伍考察等準備工作,主辦項目的招標具體事宜,會同公司各部門做好工程招投標工作,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辦招投標手續。 10. 做好工程部對外的聯絡、交往,化解矛盾,平衡關系,維護良好的建設環境;負責協調工程建設相關各方的業務關系,以及工程部和公司其他部門間的協調與配合工作,負責處理現場突發的有關重大問題。 11. 定期組織對各建設工程檢查和對重要的分項工程抽查,及時了解、發現、處理問題,督促、指導做好工程管理、技術管理及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、歸檔工作。 |